等级认定试卷(试题)保密规定

等级认定试卷(试题)保密规定

为了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保密工作,严防等级认定试卷试题泄密,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特制订本规定。

一、等级认定试卷(包括标准答案、考试数据、书面答辩试卷)属保密文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要认真按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防止泄密。等级认定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保密第一责任人。

二、实施等级认定期间,应指定专人为试卷保密员,负责试卷的抽取、印制、保管及收发等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印制并及时运回,试卷运回后要直接存放在专门的保密室内,运送途中做到人不离卷。

三、试卷保密员不得将保密室钥匙交与无关人员保管,试卷存入保密文件柜后,文件柜钥匙与保密室钥匙应由两人分别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室各项规章制度。

四、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及收发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负责。

五、涉密人员应熟悉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程序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六、涉密人员不得在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接受、处理和存储试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有关信息,储存相关信息的移动设备也应按保密要求管理。

七、若发现试卷已经或可能泄漏,保密人员应及时向责任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继续扩撒。查实已经泄密的试卷应停止使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启用备用试卷。

八、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无锡城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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