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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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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规程 一、组织报名 1.各二级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初期,按规定要求填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呈报表》并报送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学生报名时,原则上以班为单位,填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由各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统一到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报名。 2.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培训结业证明并填写《工龄承诺书》,同时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负责接待报名登记、审查申报资格,经等级认定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认定考核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4]465号、苏财综[2004]160号)执行。 二、考核前准备工作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录入考核系统,进行考场编排、确定考核时间并打印《准考证》,加盖考核专用印章。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根据考场安排于考核前一周确定考评小组成员并从题库中抽取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对试卷的运送和保管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不泄密。 3.各二级学院做好理论和技能考场准备,理论考场要求单人单桌,整洁、明亮、通风、宽敞。等级认定中心安排考务管理人员、督导人员。 三、考核实施 1.考评组长负责考前试卷的领取,领取时应核对试卷数量、检查封条和试卷袋是否正常。监考、考评人员要提前对考场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考场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本次等级认定的考评工作。考评小组要严格工作流程,召开考前会议,明确考务安排及人员分工情况,按照考核方案进行考评活动。 3.考核结束后,由考评组长统一将试卷、评分表、考场设备检查表、考场情况记录表、成绩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及时上报等级认定中心,由等级认定中心按规定录入系统。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负责收集本次考评小组的评价报告及督导人员对考核的质量督查情况报告,归档纳入日常管理。 四、证书核发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次考核的过程及评价结果进行审查,参考质量督导意见,同意后方可在系统中点击生成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号。 2.证书是按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样式并加盖评价机构印章的电子证书,证书统一标注为R,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数据库。 3.用人单位或个人根据需要可打印包含个人信息和二维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
无锡城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0年5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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