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与管理规定

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核发与管理,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经职业技能职能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等级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负责等级证书的核发和管理。

三、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每批考核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入“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认定后生成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号。

四、技能等级证书是按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样式并加盖评价机构印章的电子证书,证书统一标注为R,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数据库。

五、根据需要可通过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平台打印包含个人信息和二维码的纸质证书,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应对每批次取证人数、取证时间分条目进行统计,做好统计台账,以备考查。

 

 

无锡城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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